【高校申报开启】中公教育已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通过评审(2023年5月)

发布 : 优就业      来源:优就业

2023-07-17 11:08: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中公教育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中公教育已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评审(2023年5月批次)。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0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批次)


有关高校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即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管理,指定专门人员在平台上负责项目申报、协议签署、结题审核等工作。

中公教育严格遵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及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项目简介

2023年,中公教育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导下,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含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三大类。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和机器学习等专业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一步与高校紧密合作,支持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申请办法

1、填写申报书

申报者应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高校申报书》进行填写。

2、上传申请书

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若有任何疑问,请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联系。

中公教育企业项目负责人:单晓英

电话:(010)60957584;邮箱:1462010793@qq.com

3、专家项目评审

中公教育将于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及时公示入选项目名单。

4、签署协议书

中公教育将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1年,所有工作应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中公教育将对项目进行验收。

操作流程

整体项目流程为:院校申请书填写-院校申请书盖章审批提交-协议签署-协议审批提交-立项-项目开展-结项。


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3、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

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合作共赢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了产学融合。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项目和实习,学生可以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同时,学校也能借助企业的资源和经验,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使教育更贴合行业需求。

产学合作有助于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通过与企业合作,学校可以引入实际案例和实际问题,使教学更具实践性和针对性。同时,学校还可以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推动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结合,提升学校的科研能力和影响力。

截至2023年,中公教育已连续七年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印证了中公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实力。七年间,累计获批立项超500项,对接高校千余所。欢迎全国各大高校相关院系申请我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我们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积极推进协同育人项目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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